公物仓建设丨倪一飞:抓实公物仓建设推动资产节约集约统一管理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286
为贯彻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介绍推广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我们将在国管局官网官微《机关事务大家谈》专栏中陆续刊发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本地区亮点工作的经验介绍。
扎实推进公物仓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是推动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能、节约财政资金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地制宜开展“五仓”建设,将土地、房屋、车辆和设备家具等资产全口径纳入公物仓范围,实现了公物仓资产类别全覆盖。现刊发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扎实推进公物仓建设的经验介绍,供大家学习借鉴。
抓实党政机关公物仓建设,对于党政机关践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更好节用裕民、发挥示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在国管局指导下,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市级机关国有资产公物仓建设为抓手,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整合盘活,持续推动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搭建公物仓总体架构。会同财政部门明确了公物仓运行方式和基本架构,打通市级单位范围内资产调剂共享的信息“堵点”,畅通调拨渠道,扩大公物仓资产来源和服务辐射面,完善资产品类,推动实现市级行政单位和市级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双向流动。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公物仓资产进出仓标准和使用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公物仓建设总体架构。
健全公物仓制度基础。在2022年9月颁布实施的《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中明确公物仓管理有关内容,以地方法规形式规范公物仓建设。印发公物仓管理办法,制定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入仓管理、资产踏勘归集等系列配套标准制度,初步形成了“1+N”公物仓建设和运营规范标准体系。
发挥资产调剂保障效用。坚持“能调尽调、能用尽用”原则,坚决贯彻“能调不租,能租不买”,通过集中调配办公设备,促进临时机构专项保障资产的循环使用,在专项资产处置管理、环保回收处置管理,以及新设单位资产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调拨周转资产累计14800余件,价值合计约6.39亿元。
围绕资产、资金、资源“三统一”管理目标,深化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将土地、房屋、车辆和设备家具等资产全口径纳入公物仓范围,实现了公物仓资产类别全覆盖,基本形成虚拟仓为主,实体仓为辅,虚拟仓、实体仓、定点仓、应急仓、租赁仓“五仓融合”形态。
虚拟仓:通过信息化平台对符合入仓条件的资产进行特殊标注,形成的网上虚拟资产仓库。这是公物仓的主要形式,纳入虚拟仓的资产,账务管理和产权仍为各单位所有,该资产成为可由各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的共享共用资产。截至目前,虚拟在仓资产近3700件。
实体仓:存放以通用资产为主的、符合入仓标准的线下实体仓库。因地制宜利用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地下闲置场地,设立仓库15个,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实体仓主要调入利旧资产,由使用单位以借用等方式申请配给。在注重成本效益的基础上,保持仓内资产的合理流动性,及时对接使用需求,加强修复性利用,定期清理处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避免在仓资产“二次闲置”。
定点仓:土地房屋、大型专用设备等不可移动的在仓资产所在地,通过虚拟仓进行资产标注、地理位置标记和定点管理。结合房屋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持续开展市级行政单位和部分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房屋入仓专项行动,推动相关房屋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
应急仓:应急采购资产的供应商库。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选择相应类别资产的供应商,针对应急特需事项及时响应,先供给货物,再同步办理采购手续。通过应急仓,高效完成应急事项物资设备保障,保证有关单位及时开展工作。
租赁仓:租赁资产的供应商库。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将通用资产以租赁方式为使用单位提供短期使用,最大程度地减少一次性财政公共资金的投入。
健全公物仓运行协调机制。加强机关事务和财政、审计等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借助市场化第三方专业资源,提高公物仓运行效率和灵活性,优化资产供给端到需求端的服务。强化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开展市级机关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前置审核试点,建立通用资产报废处置先行调剂公示利旧机制;市级机关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
拓展公物仓资产配置形式。举办重要活动、大型会议申请购置资产的,优先从公物仓配置,所购资产使用后统一纳入公物仓;明确因阶段性任务所设临时机构或临时进驻机构,办公通用资产原则上由公物仓统一配置。完善公物仓资产循环利用和环保回收处置机制,率先以绿色低碳方式处置资产,推动公物仓在市区两级有序开放。
提升公物仓资产管理使用绩效。分类建立共享共用专项资产(大型或贵重设备设施)目录,探索公物仓专项资产统一购置、共享使用的机制,促进跨部门、跨机构资产共享共用。完善公物仓管理数字化,健全了资产全口径基础数据库,实现了资产入仓、在仓、出仓、退仓动态管理,促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信息“一网汇聚”和调剂共享业务“一网通办”。
夯实公物仓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公物仓资产配置、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多维度加强公物仓基础制度建设,盘活机关后勤资源载体空间;探索建立国有专业资产运营平台统一管理运营机制,对闲置的、超标准配置的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进一步完善实体仓库房设施和管理机构服务。
完善公物仓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市级机关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前置审核机制,研究制定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前置审核实施办法,强化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行政单位土地、房屋、车辆等重大资产优化利用,探索建立专项资产租赁机制,拓展公物仓资产配置形式,降低资产配置成本。
丰富公物仓管理手段。结合管理与服务保障需求,增强机关事务数字化赋能,持续加强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后端业务系统整合,强化平台前端模块服务功能,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间的资产有效共享共用,提高公物仓管理数字化覆盖率和便捷度,努力打造完整的数字生态圈、服务链。